在這里,和高菲一起探索美妙的葡萄酒世界
時間:2017-11-13 08:56:42 | 來源:http://www.greatpacific.com.cn/news/323.html | 作者:高菲國際酒莊 | 瀏覽量:1381
上網絡某電商購物平臺買茅臺,結果買到的168瓶茅臺和五糧液全是假酒。一名酒類管理站工作人員與電商公司對簿公堂。
原告起訴稱,某某平臺作為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的提供者,要為商家售假擔責,還要“退一賠十”,支付133萬侵權賠償金。
商家售假,網絡平臺要不要賠?公職人員買假酒能否索要十倍賠償?海滄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因假酒引發的索賠案。針對兩大焦點問題,雙方當庭激辯。
“賣家售假,網絡平臺有責!”原告朱先生在法庭上說,他在某網絡平臺商城連續購買了3批168瓶名酒,總價高達13萬多元,結果竟然無一瓶真酒。
朱先生是酒類流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員。曾向某網絡平臺的鼎百興酒類專營店網購了96瓶53度茅臺酒,每瓶單價865元,合計總價83040元。
但是,購酒一周后,朱先生收到這批貨物當場開箱檢查,發現這些茅臺全是假酒。隨后,朱先生立即撥打110電話求助。數天后,警方委托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人員對這批酒進行真假鑒定,經酒廠鑒定,這些茅臺酒全是假貨。
之后,朱先生第二次上某網絡平臺買酒。這一次,他換了一個商家,轉向某某商城的客惠源食品專營店購買了幾箱五糧液酒和茅臺酒,總計50016元。
但是,幾天后朱先生收到這批酒,發現又是假酒。
朱先生為此狀告某電商,要求某某商城為商家售假承擔全部責任。“我花了13萬多元,卻沒買到一瓶真酒,可見,某商城沒有盡到法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!”朱先生在法庭上說,某某商城沒有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,沒有提供商家有效信息,造成他維權困難,侵害了他的生命健康與財產權利,依法應當“退一賠十”。
某某商城公司法務部的兩位律師出庭答辯。針對朱先生的訴求,某某商城公司稱,公司僅是網絡交易平臺,不是售假的商家,并沒有實施買賣或侵權行為,因此索賠應找商家,商城并非本案被告。
商城公司的律師還當庭指出,原告朱先生并非普通消費者。經查證,他是一名酒類管理站的工作人員,具有酒類流通行政管理職權、發行市場監管職責。
商城認為,朱先生涉嫌利用職務便利,利用專業知識,知假買假,以此謀利。因此,朱先生的行為不應受到消費者保護法保護。
不過,朱先生反駁說:“我是酒類管理站工作人員,但也是一名消費者,并沒有法律規定我買到假酒,就只能吃啞巴虧。”
朱先生說,他并沒有利用職權之便,售假的商家和商城公司都在他管理的轄區之外。
網上銷售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,消費者很難只根據圖片來判斷真假,一旦發生假酒,很難追責,建議大家莫貪圖小便宜輕信網上的“打折”促銷,尤其是在價格上與市場價相差巨大的時候、就比如現在茅臺酒零售價破1800元甚至更高,如果網上有出現800左右甚至低于800元茅臺,你可要當心了。建議大家買酒還是要去正規的實體店購買,更有保障。